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是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。体现在交易市场上,交易所的电脑交易系统则按照“价格优先”和“时间优先”的原则对买卖委托进行撮合以确保“三公”准则得以具体体现。在撮合过程中,成交顺序为: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;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;同价位委托,按委托顺序成交。
不论投资者姓甚名谁、大户小户,一律按价格和时间顺序撮合成交。